清华大学2025年法律领军人才(非全日制)专业博士项目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培养单位与项目介绍】
清华大学法学院始创于1929年,迄今为国家培养了诸多杰出的法律人才。1995年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复建;199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复建以来,形成了备受国内外同行称赞的法学教育“清华模式”。2017 年 9 月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和“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成为国内六所一流法学院之一。2024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在QS世界大学法学学科排名中位列第33位,连续第14年跻身该排名的世界前50强,也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连续14年进入该排名世界前50强的法学院,稳定的国际排名反映了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清华大学法学院通过设立法律领军人才法律博士项目,旨在针对政法实务部门需要,培养国家社会治理和法治体系建设中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领军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外语且通晓国际法律规则、捍卫中国国家和民族利益的高端法律人才,以及跨学科协同创新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本项目设置以下培养方向:
1、国家治理与政府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司法制度理论研究与实践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2、民商经济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从事民商经济领域立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3、刑事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从事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的高层次法治实务人才。
4、科技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从事知识产权、计算法学、环境与能源等新兴及交叉学科法律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法治实务人才。
5、涉外法治 本方向致力于培养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推进国际法治的高层次法治实务人才。
本项目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2025年度招生人数不超过10人。

来源|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综合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