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EMBA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
各位指导教师及各位学员:
2019年3-5月期间,将为西安交通大学EMBA学员安排学位论文答辩。请计划上半年参加学位答辩的EMBA学员根据本人时间及论文准备情况,自2019年3月1日起即可到所在教学点查询作业及考勤统计情况,各个环节合格的同学在EMBA中心领取答辩申请单,并传真至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复核,办理答辩手续。(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为已办理延期毕业的学员,2006级~2015级学员,并已按照要求修完全部课程)。
2019上半年的正式答辩时间将安排在3月27日,4月10日,4月24日,5月8日,共四次,每次申请答辩人数不得少于6人。如在答辩时间出现了申请答辩的学员不足6人,将取消当次的答辩安排,并将已申请答辩的学员顺延至下一个答辩日一起进行。
按照校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培养计划预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成绩合格者须在答辩日前两周办理预约手续。并核对本人成绩单、预答辩表、答辩申请材料等相关表格,且登记本人预约的答辩时间。(没有按照规定提前两周预约的,顺延答辩时间。)
已预约过答辩时间的学员在参加正式答辩一周前,经导师同意定稿后,学生向EMBA 中心提交内审论文(盲审格式)。
说明:首次申请答辩的学生,提交 1 本;二次申请答辩的学生,提交2本。
答辩前三天,EMBA 中心通知学生内审结果,确认答辩资格。未通过内审的论文处理办法参见备注2。
说明:内审通过的论文,于当天将相关答辩材料提交到管理学院205室,逾期提交答辩材料的学员,将不能按照预约日期参加答辩;未通过的论文,评审意见通知到答辩学生和指导教师。
备注:
1.备注专业学位评审材料下载地址:管理学院主页—MBA—通知公告—专硕学位评审材料
2. 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规范
3.未通过内审的论文,评审意见会通知到学生和指导教师,其论文修改和重新提交答辩申请时间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即“基本符合论文要求,同意修改后申请答辩”的论文必须修改一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论文要求,不同意申请答辩”的论文必须修改三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
文章来源: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教育中心